——2026 年1 月 2*日在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各位代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财经法规,现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5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 年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5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 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高新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精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聚焦蓄能增效目标,全力以赴稳收入、严支出、防风险,在筑牢“三保 ”底线基础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管控财政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一)2025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46131 万元,同比下降 15%;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31875 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9493 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 8373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756 万元,各项收入合计 12762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85961 万元,同比下降 60%;加上解支出 4001 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658 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261 万元、调出资金1693 万元,支出合计 123574 万元。收支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4054 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727 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611 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 1032 万元、调入资金 1693 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 30000 万元,各项收入合计4106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1063 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5 年,高新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相关收支事项。
上述财政收支数据为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结果,最终数据以正式批复后的决算数为准。
(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5 年初,高新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82446 万元。全年新增再融资债券收入 19493 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30000 万元;同期安排地方政府债务再融资还本支出 19493 万元,通过预算资金偿
还法定债务本金 2165 万元。截至 2025 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0281 万元,均控制在核定限额内,其中一般债务余额 72281 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8000 万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 聚焦增收赋能,筑牢财政保障根基。精准发力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持续提升服务效能,破解经济发展堵点难点,为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注入财政动能。一是精准对接政策导向。主动抢抓国家、自治区及市级政策机遇,拓宽资金争取渠道,强化向上沟通衔接,全年累计争取各类上级资金 6.5 亿元,为企业提质增效、项目落地实施提供坚实支撑。二是聚力重点产业发展。投入资金5.1 亿元,重点保障光伏低碳示范基地、金龙新能源重卡总部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三是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全年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28.7%。统筹安排资金2 亿元,重点投向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高端人才引进等领域,持续优化区域创新生态。 四是坚守民生底线,保障社会平稳运行。坚决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底线,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人员待遇落实。强化专项资金全流程管理,优化兑付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专项资金兑付率达 97%,高效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地和社会事业发展资金需求,有力维护了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2. 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以改革为抓手,持续
完善财政管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提质增效。一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园区 16 家预算单位全面完成2024 年度绩效自评与动态监控,对7 个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绩效评价,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闭环机制。二是严格项 目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先评审、后入库”机制,对新增重大项目开展投资评审,核减不合理申报资金2381 万元,提升资金配置精准度。三是从严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厉行节约,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年人均办公经费控制在 2145 元,委托业务费同比下降 44.8%,切实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是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动态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及时收回执行缓慢、效益偏低的沉淀资金,全年压减部门预算3405 万元,为重点领域支出腾出财力空间。五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推行采购全流程线上监管,构建“ 申请-审批-执行-验收”闭环管控机制,强化过程监督制约。六是优化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平稳划转原高新区管委会资产,有序推进跨区域资产移交,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监管。
3. 协同推进国资改革与金融服务,激发市场活力。聚焦重点领域改革与关键要素保障协同发力。在国资国企改革方面。通过全面实施差异化考核,强化“一利五率”目标引领并延伸至子公司,构建起效益导向的考核体系。 同步完成国有资产全面摸排,建立专项台账,推动企业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实现经营动态监测。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编制“六定”改革等系列文件,按“一企一
策”明晰主业,并启动外部董事选聘,推动企业治理现代化。在金融服务实体方面。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闭环服务企业融资需求,促成银行授信39.56 亿元,靶向推介项目拓宽融资渠道。深入实施“天骏计划”,建立上市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已有 14 家企业进入市级后备资源库,有效积蓄了高质量发展金融动能。
4. 狠抓巡视整改,转化整改工作成效。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细化分工到岗到人。建立定期调度研判机制,严把整改质量关,坚持“ 以改促建、标本兼治 ”,通过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巩固整改成效,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强大动力。
二、2026 年预算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总体部署,结合区域发展实际,编制2026 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编制2026 年本级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科学统筹财政资源,强化预算对重大决策的保障能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三公 ”经费,兜牢基层
“ 三保 ”底线。优化支出结构,推进支出标准化,提升预算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会监督,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为推进“ 两地两区”建设、谱写高新区创新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预算编制原则
1. 坚持全面完整,实现收支平衡。将各类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应编尽编。收入预算立足经济发展形势,结合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市、区发展实际科学测算;支出预算围绕依法履职和事业发展需求编制,优先统筹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严格遵循量入为出原则,确保收支总体平衡。
2. 突出绩效导向,提升资金效益。严格落实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强化项目库动态管理,坚持“无项目库不安排预算 ”。持续压减“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腾出财力优先保障“三保 ”、债务化解等刚性需求。从严控制项目支出范围和标准,对新增大项目、新出台重大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推动绩效管理提质扩面,构建高质量绩效管控体系。
3. 严守财经纪律,规范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强化依法理财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确保预算编制真实、完整、规范,杜绝重复申报、多头申报、虚报冒领等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 收入预算安排。2026 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各项财力合计72425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54 万元,同比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44866 万元、非税收入2188 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3651 万元,含体制补助 3000 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644 万元、税务经费补助7 万元;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60 万元;
(4)调入资金4750 万元;
(5)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054 万元,主要为历年上级转移支付及本级教育费附加结余资金;
(6)盘活存量资金2656 万元,主要为部门专户结余资金。
2. 支出预算安排。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2425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 14140 万元,占总支出的 20%,其中人员经费 11549 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岗位薪酬绩效)、公用经费2591 万元(用于各部门、事业单位日常运转保障);
(2)项目支出预算 50851 万元,占总支出的 70%。其中,①部门项目支出 9570 万元,用于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园林市政环卫、办公楼保障等日常运行类项目;②高质量发展经费10000 万元,用于主导产业链培育、科技创新、新兴产业发展、飞地经济建设、产业引导基金运作、绿色园区打造、产业转移承接配套设施建设及
国企改革推进等;③综合保障工作经费31281 万元,含一般债券还本付息及发行费 5009 万元、农民工工资保障 500 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001 万元、垂管单位经费 1600 万元、工会经费209 万元,其余19962 万元用于重大政策整改落实、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引进、创新平台打造、政策兑现奖补、营商环境优化、政府购买服务、应急管理、历史欠款清偿、信创工程实施、国企资本金注入、党建阵地建设、延续性项目推进、规划编制及慰问等工作;
(3)预备费724 万元,占总支出的 1%,用于保障当年突发事项应急支出;
(4)上年结余结转支出4054 万元,占总支出的 6%,主要用于结转上级专项及教育费附加相关支出;
(5)盘活存量资金安排支出2656 万元,占总支出的3%。
3.“三保 ”预算安排。2026 年,高新区“三保 ”预算安排 11008万元,严格遵循“优先保障、足额安排”原则,确保财政资金首先用于兜牢基本运行底线。其中,“保工资”安排 8417 万元,用于全额保障全区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改革性补贴等支出,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保运转”安排2591 万元,用于保障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所必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等日常公用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现行事权划分,高新区不涉及基础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保基本民生”支出的管理职责。 因此本年度区级预算未直接安排相关支出,高新区将通过全力保障自身运转,间接支持全市统筹推进民生改善工作。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 收入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1013 万元,具体包括国有土地出让收入 19000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100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收入 1013 万元。
2. 支出预算安排。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21013 万元,具体包括:土地出让价款安排支出 14220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 1000 万元、专项债券利息及发行费支出 1043 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4750 万元。
三、2026 年重点工作目标
(一)强化财政调控,提升收支保障能力
一是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将上级专项资金争取作为重点工作,精准研判国家、自治区政策导向,紧扣区域发展需求,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跨部门协同联动,力争资金争取规模实现新突破。二是多维拓展收入渠道。健全财税协同共治机制,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动态跟踪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运行情况,深挖税收增长潜力,依法加强征管、清理历史欠税,确保完成4705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强化政府性基金统筹管理,力争实现21013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有效缓解收支压力。三是优化支出结构配置。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强化资金精准投放,集中财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需求。 四是盘活存量沉淀资金。全面清理连年结转、闲置低效专项资金,加快上级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升
资金使用效益。
(二)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系统梳理支出政策,清理整合低效无效专项资金,压减非必要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二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部门绩效考核与预算安排深度挂钩,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三是规范政府采购监管。依法查处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四是优化国有资产管理。通过内部调拨、共享共用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健全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三)聚焦国企改革,强化国有资本监管
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区域发展提供支撑。一是厘清国企发展定位。针对性解决主责主业不突出、业务板块交叉、投资方向模糊等问题。二是狠抓改革任务落地。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及市级相关政策,推动国企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助力产业集聚、项目落地和转型升级。三是深化国企“六定”改革。优化主业定位、组织架构和薪酬机制,健全市场化经营体系,规范管理层设置,强化董事会职能,建立绩效与薪酬挂钩机制,提升国企治理效能。
(四)优化金融服务,精准赋能实体经济
搭建线上线下融合的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企业融资需求实时
电子台账,常态化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构建与市属国企协同机制,推动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多元合作格局。强化产业基金招引效能,动态跟踪市级基金政策导向和运作态势,推荐优质企业入库,充分释放基金撬动效应。更新完善拟上市企业后备库,精准对接上市服务资源,助力企业挂牌上市。

